粉状活性炭吸附处理是直接在水处理流程中投加,粉状活性炭多使用100~200目木质活性炭(或煤质活性炭及其他种类活性炭),配成5%~10%炭浆的悬浊液,向水中投加以后经沉淀(或过滤)再将粉状活性炭从水中分离出来。
在水处理流程中粉状活性炭投加点有多处,可以在原水中投加,也可以在混凝澄清过程中(起点或中段)投加,或在滤池前投加。不同投加点,对水中有机物去除情况也会不同。原则上应当根据水质情况通过试验确定最佳投加点。确定粉状活性炭投加点时,有如下要求:
(1)要保证良好的炭水混合。
(2)虽然粉状炭颗粒小、吸附速度快,但也要保证充分的炭水接触时间,以利于充分吸附。有人建议炭水接触时间应大于30~60min,接触时间延长,有机物去除率可提高。
(3)所投加的其他药剂对粉状活性炭干扰少。
(4)能有效去除处理后水中微小炭粒,不影响处理后的供水水质,例如在滤池前投加往往会使出水浊度上升。
(5)充分发挥混凝和粉状活性炭各自对吸附质的吸附,避免相互竞争。例如,在混凝初期絮凝体正处于长大阶段,如投放粉状活性炭,粉状活性炭会被长大的絮凝体网捕、包裹起来,活性炭发挥不了吸附作用,从而使有机物去除率下降。在混凝过程中,当絮凝体尺寸长大到与分散的粉状活性炭尺寸大小(约0.1mm)相近时投放粉状活性炭。这样既可避免吸附竞争,又因絮凝体已完成对水中胶体的脱稳、凝聚,减少了粉状活性炭被包裹的程度,粉状活性炭颗粒多处于絮凝体表面,可以充分发挥粉状活性炭的吸附能力,有效去除水中有机物。所以在混凝中段投加效果最好。当然,也可在进水中投加粉状活性炭,先完成吸附再进行混凝。投加粉状活性炭时混凝产生的絮凝体尺寸会变大。
(6)吸附完成后滤出的活性炭污泥往往还有少量吸附能力,将它返回到处理系统,有助于对有机物的去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