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标准《活性炭型号命名法》(GB12495—1990)目前仍在广泛采用,其规定的内容如下。活性炭型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一组或两组阿拉伯数字表示。活性炭型号由三部分组成,如图所示。
第一部分,制造原料: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制造活性炭的原料,见表6-9。
第二部分,活化方法: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活性炭制造过程中的活化方法,见表6-10。
第三部分,外观形状及尺寸: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活性炭的外观形状,并以一组或两组阿拉伯数字表示颗粒活性炭的尺寸,见表6-11和表6-12。
表示活性炭颗粒的尺寸,对于不定形颗粒炭,是以上下限尺寸乘以100的数字标出;对于柱形颗粒炭及球形颗粒炭,是以直径乘以10的数字标出;字母与数字并列,尺寸单位均为mm。活性炭型号中尺寸标示范例见表6-12。现举例说明活性炭的型号表示:水处理常用的果壳(核)不定形颗粒活性炭即以GWB表示,若粒度为0.65~1.8mm,则其型号为GWB65×180。